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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亲”解体,惠安女受惠心安(2)

时间: 2013年04月09日 来源:惠安民俗 作者: 惠女风俗 浏览次数:

“娃娃亲”解体,惠安女受惠心安(2)导读:
——探究福建省惠安县“娃娃亲”退婚风潮   ■ 张梅/本报记者 许真学 吴军华      近日,有媒体关于“惠安娃娃亲陋习产生纠纷”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关注,在21世纪婚恋自由的年代,是否真的还有这样的习俗存在?当

年前,在当时还是十分普遍的现象。现在当事人随着年龄、知识和阅历的增长,要自己拿主意,年轻男女双方不通过父母,自己解除婚约的也不在少数。通过自由恋爱结合的也很多。”小岞镇妇联主席胡红玲认为,这种历史遗留问题,不能用刚性的手段去强制解决,应用柔性的手段慢慢解决,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尽量调解。
  胡红玲表示:“我们是支持他们解除这种不受法律保护的娃娃亲关系的。碰到这种退婚纠纷,第一肯定是要解决问题,问题不解决,隐患仍然存在,容易造成社会矛盾,不稳定。因此,妇联积极配合老人协会、司法部门等一起做调解工作,争取平和地解决事情。”
  调解不成,女方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福建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郭延说,宣传《婚姻法》,禁止“娃娃亲”是省妇联多年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惠安娃娃亲”是有悖《婚姻法》的不合法行为,现在的退婚风潮也是由于当年父母包办婚姻而引发的最后一批“娃娃亲”遗留问题。男女双方都应该明白,我国最高法院对执行《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早就明确:拿了聘礼但最终没有结婚的,可以退还聘礼,但不得要求对方双倍或多倍返还聘礼。
  郭延认为,这类由于历史而产生的社会遗留问题,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基层妇联组织应该理直气壮地站出来为女方的正当权益撑腰,同时对男方开展说服教育工作,把“娃娃亲”矛盾消化在萌芽阶段,才不至于因此发生打人流血事件。
  男方要明白“娃娃亲”是历史陋俗,不受法律保护,应该尊重女方的选择,不应在退婚金上纠缠不清。受“娃娃亲”侵害的女方除了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还要懂得放下思想包袱,不要为此黯然神伤,甚至寻短见。如果问题解决不了,女方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信法律会维护女方的正当权益。
  新闻回放
  有媒体报道,在小孩不懂事的时候,男女双方的父母就把孩子的婚事定下来,这种被称做“娃娃亲”的习俗在福建省惠安县的沿海部分乡镇曾一度盛行。随着社会的进步,那些小时候被订了“娃娃亲”的青年男女,如今大多选择了自由恋爱。但对于女方而言,要解除“娃娃亲”婚约,获得自由恋爱的权利,却不是件易事。
  据介绍,按当地习俗,男女双方订下“娃娃亲”,如果男方主动提出退婚,当初给女方的礼金和物品不用退;如果女方先提出退婚,要按现在订婚礼金赔偿男方,一般为5000元到1.5万元不等。退婚后,由老人会出具合约,双方就此了断。如果双方谈不妥,则交由村委会处理。
  负责处理此类案件的当地派出所民警说,风俗的力量太强大了,女方要是坚持不给钱,“当地人的口水都会把她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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