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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亲”解体,惠安女受惠心安

时间: 2013年04月09日 来源:惠安民俗 作者: 惠女风俗 浏览次数:

“娃娃亲”解体,惠安女受惠心安导读:
——探究福建省惠安县“娃娃亲”退婚风潮   ■ 张梅/本报记者 许真学 吴军华      近日,有媒体关于“惠安娃娃亲陋习产生纠纷”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关注,在21世纪婚恋自由的年代,是否真的还有这样的习俗存在?当

——探究福建省惠安县“娃娃亲”退婚风潮
  ■ 张梅/本报记者 许真学 吴军华
  
  近日,有媒体关于“惠安娃娃亲陋习产生纠纷”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关注,在21世纪婚恋自由的年代,是否真的还有这样的习俗存在?当年的娃娃亲是否还困扰着现在适婚年龄的男女青年?12月12日,本报记者前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一探究竟。
  娃娃亲陋习基本杜绝,遗留问题产生纠纷
  “为孩子订娃娃亲的现象早就杜绝了,现在主要解决的还是当年极少数娃娃亲的遗留问题。”明白记者的来意,惠安县妇联主席黄怀蓉说:“二三十年前订娃娃亲的男女,现在刚好到了适婚的年龄,退婚风潮逐渐被摆到台面上来了。”
  据黄怀蓉介绍,“娃娃亲”现象主要存在于惠东部分地区,属于当地旧民俗。当时的背景情况是,大人认为为小孩订亲是家长的义务,而现在已经没有家长为孩子订“娃娃亲”了,将来也不可能有这种情况。
  “《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全县的宣传没有一个死角,每个村都宣传到位。发传单、给村干部培训、请律师来讲课,通过多种手段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才杜绝了娃娃亲现象。”黄怀蓉如是说。
  曾在小岞镇做了十几年妇女工作的惠安县妇联副主席何雪珍对这些情况也相当了解。她告诉记者,上世纪80年代《婚姻法》修改实施,县里从工、青、妇、公、检、法多个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工作队,半年时间专门在惠东的几个乡镇驻地,宣传新的《婚姻法》,大力打击早婚、童婚,禁止订娃娃亲。
  “向村民宣传《婚姻法》,说明替孩子订下娃娃亲的严重后果,告诉他们娃娃亲在法律面前是站不住脚的,政府绝对不支持,等孩子长大了有了自主思考的能力,纠纷在所难免。”在工作队不厌其烦的宣传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大力实施下,“娃娃亲”从上世纪80年代末就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退婚的矛盾焦点是经济纠纷
  “现在主要解决的是退婚问题。退婚是很容易的,但是退婚矛盾的焦点属于纯粹的经济纠纷。”黄怀蓉说,依照当地民俗,订婚时,男方家一般都付彩礼,少的百来元,多的上千元,往往相当于一个家庭好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收入,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如果是男方提出退婚,女方家不用返还这些财物,而女方提出退婚,要相应地付一笔退婚金。
  “这笔钱也不是硬性的,金额的多少往往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再通过各方调解,最终得出一个合理的金额。产生纠纷实质就是没有谈妥退婚金。”黄怀蓉解释说。
  “现在这些娃娃亲大都订于二十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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