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风俗习惯网 >> 惠女风俗 >> 惠安妇女长住娘家习俗述议(3)

惠安妇女长住娘家习俗述议(3)

时间: 2013年04月07日 来源:惠安风俗 作者: 惠安风俗 浏览次数:

惠安妇女长住娘家习俗述议(3)导读:
长期以来,福建惠安残存着长住娘家的婚俗。过去很少引人注意,历史上也未见记载。1951年,厦门大学林惠祥教授到惠安参加土改,在工作中第一次发现了它。之后,他发表了《论长住娘家风俗的起源及母系制到父系制的过渡

因有人说了错话,引起在座者哄堂大笑,继而笑态失常,最后变笑为哭,酿成所有的人哭的哭,笑的笑,混成一团,1965年,净峰公社莲城联防哨所民兵尖子班13人,同一晚上同时痣病发作7人,同年,该地有一次在挖壕沟时,参加者女民兵47人,其中已婚36人癔病齐发,哭笑之态千奇百怪,劳动无法进行下去。1977年,静峰公社杜厝大队的联防部,执勤的14名女民兵中,除未婚的2人外,其余12名已婚妇女,癔病同时发作;今年“三.八”妇女节,县妇联举办拔河比赛,其中涂寨公社的庄内大队拔河队,在比赛中有4人突然癔病发作。当地群众,称此病为“桃花小(疯)”,说是同妇女性成熟期有联系的一种精神病,在桃花盛开的开春季节,正是它的发病期,故名“桃花小(疯)”。据杜厝大队的一些民兵反映,她们在发病前,都是唱一些诉苦、哀叹的歌曲,歌后病发,发作时,除了狂笑嚎哭外,还会说乱话,如有的说,“我就要回夫家去了。……”等这些在正常情况下所不敢说出来的话。发病妇女,一旦把她送到夫家去,就很快恢复正常了。这种病,一般到生孩子住夫家后,就不再发了。凡此种种,都反映出其病因是同婚姻家庭和长住娘家等不幸遭遇,精神上受极度压抑、刺激有密切联系的。
  有些妇女同丈夫感情不好,连旧历年也不回夫家过,但在娘家过年是习俗所不允许的,于是这些无家可归的“苦命”妇女,只好到庙里去,同神佛“团圆”,更有甚者,有部分妇女,干脆出家,到尼姑庵去当尼姑,以逃避残酷的社会现实,俗称“落菜堂”,当地群众称尼姑庵为“菜堂”。解放前,惠东地区尼姑庵特别兴盛,据老妇联干部刘银同志回忆,当她1950年4月到崇武区任妇联主任时,全区的“菜堂”有27所,大者每所有尼姑50多人,如下宫、后曾等“菜堂”,尼姑都超过50人。当时,尼姑庵已成为妇女的重要避难所了。
  长住娘家的妇女,结婚是父母包办的,因此,婚前与丈夫缺乏感情基础,是“先结婚后恋爱”的。因长住娘家习俗禁锢,婚后极少与丈夫接触,因而几乎谈不上有夫妻感情。加上惠安封建统治非常残酷,又特别是夫权的统治更是令人发指。社会上以打老婆为英雄。解放之前,那里流行的顺口溜是:“打某(妻子)是大丈夫,怕某(妻子)是坐鹿橱(没出息),疼某(妻子)就是山上的刺酒某(最下贱的野果)。”于是社会上打老婆成风。俗例,结婚妇女一定要到婆家过年,于是长住娘家妇女,除夕晚上都到婆家来,正月初二早晨即返回娘家去。按理这是新婚夫妇难得的团聚日

惠安妇女长住娘家习俗述议(3),文章来 源于惠女风情网

上一篇:惠东地区(清未——30年代)儿童服饰 下一 篇:小岞人吃饭的习惯。

相关文章列表:惠安 妇女 娘家 习俗 述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