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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为同姓(同一姓氏)相爱、同姓结婚说两句(2)

时间: 2013年09月04日 来源:风俗习惯 作者: 风俗习惯 浏览次数:

来为同姓(同一姓氏)相爱、同姓结婚说两句(2)导读:
中国的同姓不婚制度最早起源于西周。周公在为西周的统治者制定这样的婚姻缔结原则的时候,其目的有二:一则"同姓相婚,其生不蕃",意思即同姓结婚违反优生学的原理而加以禁止;二则为了加强与异姓贵族的联系,增强

的并不违反社会公德的真爱,有什么过错呢?我们视“同姓相婚”为洪水猛兽,却对“包二奶”“找三陪”“搞外遇”这些给家庭、社会造成极大破坏的现象“习以为常”,这不能不说是我们的婚恋文化、感情文化的一个悲哀和失足!

总体上来看,这是我们的婚恋文化、感情文化领域真正需要进步的地方。而实际上,现实社会中已经有不少的年轻一代在挑战这一婚恋“禁区”,虽然他们一或付出极大的代价最终挑战成功、争取到了自己的幸福,一或付出极大的牺牲之后却以失败而告终,并且在之后的感情生活中踏上了一条痛苦的旅途。但是,毫无疑问,这些人,无论是成功的挑战者还是失败的挑战者,他们都是婚恋文化更趋文明化、自由化、人性化的卓越的推动者,是社会进步、文明的推动者,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功臣!!我们应该给予他们的,是由衷的崇高的敬意,而不是嗤之以鼻,冷嘲热讽——假使你这样的话,你才是真正的文明的落伍者,那只能证明你还处于蒙昧!!


各种报章、宣传、舆论天天叫发展要“以人为本”,什么叫“以人为本”?政治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为“以人为本”开列了若干个表述,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表述:所谓以人为本,就是要“宽容人的自由,尊重人的自由,保护人的自由,实现人的自由”——当这种自由的存在不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个人私人利益为前提的时候——我们这样对待它,那就是我们的社会真正地作到了“以人为本”了。“同姓相婚”作为一种存在,它并不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础,更不以损害个人私人利益为基础,它充其量就是冲击了一些毫无实际意义的习惯——我们凭什么去对它大惊小怪、围追堵截呢?只要同姓相恋者之间有着的是纯真的爱情,而不为了什么别的邪恶的目的,我们完全应该为这种存在大开宽容、理解之门!祝福一段纯真美好的感情,这样的美事我们为什么不去做呢?!


给我们社会中的“同姓相婚”的存在以宽容的空间吧!以研究发展问题而获得过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刘易斯说过:“人类幸福的提高包括自由的增加和选择半径的扩大。”每一个社会成员,掌好你的嘴,为缔造一个更适合我们人类生存的、自由的、有着大的选择半径的、宽容的、更人性化的社会环境而贡献你完全可以贡献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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